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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消息479】株连三代,承德防疫政策不是新发明

6477 字

大家好,2022年9月2日星期五,欢迎收看第479期睡前消息。

督工,你天天评论中国各个地区的社会问题,本周的舆论场终于转到你的家乡了。8月末的新闻热点之一是河北承德市推出带有“连坐”惩罚的防疫政策。你自己介绍话题吧:

8月26日开始,承德主城区进入实际上的封城状态,具体说法是“静默状态下的核酸检测”,所有人不得出小区。其他区县也要进行全员核酸。

26日的公告说三天三轮检测就过关,到了8月29日的预定解封日期,承德防疫部门宣布主城区的封控延长到9月1日。8月30日半夜,承德高新区官方微信公号再次宣布了流行病调查措施,以及对不配合流行病调查人员加码的三条额外惩罚。

1涉疫人员是党员、领导干部亲属的,一同追究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不好亲属的政治责任。

2涉疫人员是企业家的,列入银行黑名单,不得申请各类贷款。

3涉疫人员是个人的,列入高新区个人失信记录黑名单,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不得参军、不得入党、不得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政策一上网就引发了爆炸性效果,所以仅仅十几个小时之后,8月30日中午,承德高新区党工委就表示道歉,撤回政策。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频道的记者采访了承德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那篇文章是假消息,没经过审核就被发布出去,现在正准备处理相关责任人。”。 https://news.ifeng.com/c/8IuAu5GG6Ya

基本背景介绍完了,我来谈谈看法。

株连三代是不是正确的问题,已经不用我说了,承德官方已经认错了,还表示要处理相关责任人,大家只要盯着他们到底处理谁就可以。但我有句话先撂下,别把罪过扔给负责打字或者上传的那个人,不能侮辱智商。

事情一出来,我在微博上就做了评论,说认错是不够的,因为 “错哪了,比“错了”重要。”

如果只是认错,不分析出错的原因,以后免不了还有类似问题炸出来。所以我要替家乡总结一下承德市政策的问题。

从网上观众的反应看,普通中国人一般对第三条比较敏感,三代内亲戚不能参军、入党、考公务员。但是我比较关注第一条——党员、领导干部亲属如果不配合调查,要追究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不好亲属的政治责任。

新闻刚刚曝光,我就用这一条开了玩笑,说家族内部争夺家产又多了新工具,只要威胁不配合做核酸,毁掉自己亲戚的前程,有领导职务的亲戚就必须让步。在搜狐新闻的微博下面,我这个段子是最热转发。

我当然知道自己的说法是开玩笑,因为地方政府不可能跨体系,跨地域发文件,把违规人员的干部亲属都找出来降级,现行体制下根本没有能实现这个目标的机制。

但我也不完全是开玩笑,因为现实中家乡的地方政府的确干过类似的事情。前几年房地产火爆,县城大拆大建的时候,为了减少县城郊区的拆迁阻力,如果有拆迁户的亲属在本县当普通公务员、教师,或者在县里能管到的企业工作,就会直接给这些体制内人员放假,让他们抽空去说服自己的亲戚接受拆迁条件。什么时候拆迁合同签字,什么时候可以回来上班,要是一直不完成任务,就不用回来了。

当然,这也不是我们承德市的专利,更不是承德市的首创,网上随便搜一下就能看到全国的县区政府都有类似的智慧。四川会理县、江西丰城市十多年前动员公务员说服亲属的任务表格都被传到网上了,承德各区县也只是跟风学习。但既然我在家乡见过这样的操作,而且知道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在几个我熟悉的县都工作过,就不会觉得第三条是拍脑袋写出来的,一定反映了多年积累的基层工作智慧。

http://www.hinews.cn/news/system/2010/07/24/010956649.shtml https://news.sina.com.cn/s/2008-01-10/064913231355s.shtml

政府给基层公务员分配额外任务搞拆迁,原因很清楚,就是想节约管理成本,不愿意多出钱,也没能力解决拆迁产生的复杂矛盾,就直接把压力转移给基层工作人员,用最低的代价实现规划目标。

这和古代封建政府强调族权是同样的逻辑,皇帝没钱在县城以下布置公务员,也不可能对基层公务员做出有效监督,就干脆就承认各地的绅士、族长有一定权利,可以不经司法机关,私刑处罚封建秩序的敌人。直到清朝,虽然明文法律不一定承认宗族有杀人的权利,但只要本家族的长老和地方绅士集体作证,县官一般都会默认宗族私刑的结果。

但是,天底下没有白占的便宜,节约管理成本,就要在其他方面付出代价。《国际歌》的完整版法语歌词是六节,当代的中国人比较熟悉翻译过来的第一、第二和第六节。不常用的第三节歌词,很准确地总结了社会规律:“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既然基层政府要求公务员承担额外的义务,对自己的亲属负连带责任,就必然要承认公务员有超出明文法律的权利。

从古代社会宗族的的例子来看,新增权利在家族内部。政府承认家族是一个超越小家庭的利益共同体,其中的体制内人员是利益共同体的代表,有权利管理其他家族成员。

但是,我们也知道,今天的家族不可能再执行私刑家法,当公务员的“族长”也不可能强行分配其他小家庭的财产。所以必须通过更隐蔽的方式增加权利,才能让公务员对整个家族的行为负责。

这里我先放下拆迁或者防疫的话题,讲一个我用了十几年的外国老笑话。

说一个老板对员工管理一向严格。有一天一个比较忠心的员工找老板举报,拿出证据,证明另一个员工吃里扒外,背着公司和对手私下谈判,自己捞好处。老板奖励了举报的员工,但是并没有处罚那个犯规的员工,过了几天反而给他涨了双倍的工资,表示要提拔重用。

这时候举报的员工又找到老板,说他偷你的钱,不惩罚也就算了,凭什么给他涨工资,老板说你等等看。

又过了几个星期,老板把违规员工开除了,这时候对忠心的员工说,前些天我开除他,他就是丢掉一份普通工作,不会太难过。现在我开除他,他是丢了一份有前途的高薪工作,心里能后悔几年,这才是最重的惩罚!

这个段子背后的逻辑有现实意义,如果你没有私人武装,就必须有能力给别人分配利益,才能要求别人服从你的命令。如果你有能力给别人分配超额利益,那就有有资格用收回利益的方式施加惩罚了。现在政府要求公务员去管理自己的家族,管不好就收回公务员的利益,实际上默认了公务员平时可以给自己的家族带来利益。

你可能觉得我上面的分析是耸人听闻,但如果你具体观察过基层拆迁案例,可以发现,不是所有拆迁户的公务员亲戚都有义务帮政府劝说亲戚。如果是市县搞房地产项目,在省属单位或者中央机构工作的公务员,就不会被停职来协助拆迁。相反,这样的拆迁户必须小心对待,拿出优厚的条件,绝对不能使用暴力威胁,更不能半夜派出推土机和便衣队制造既成事实。当基层政府遇到自己管不到的体制内人员,家族利益就体现出来了。

相信很多观众看过《中县干部》那本调查报告,详细分析了内地基层公务员家族化现象。在县里面,一旦一个家庭有了一个副科级干部,再出副科级干部的概率是其他家庭的几十倍。前几年我回家乡的时候,和体制内的朋友从同一届的同学说起,分析过承德地区的类似现象。在承德八县三区范围内,县级和副县级干部家庭往上数一两代,多半也有人做到过副处级。这就是本地公务员额外承担拆迁义务的根本原因,虽然绝对不会有人公开承认两者之间的相关性。 当然我也知道这不是承德市的特例。我在陕西工作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县里的实权副局长,儿子在西安交大读书,正在法国交流,准备考研。这位局长拜托我一件事,让我去劝他的儿子,早点回县里当公务员,否则过几年自己退二线,窗口期就过去了。

我拒绝了那个副局长,说你不缺钱,在县里的生活也够爽了,不如充分给你儿子发展自由,随便他搞科研还是搞商业。实在担心后代的生活,可以在西安市买几套房子给他收租,也比让他回县里继承地位要强。我好多年没和这位局长朋友联系了,算时间他也该退了,如果当时他听了我的建议,应该能从过去七八年西安房地产涨价赚不少钱。

当然,我觉得这位局长的想法也是人之常情,在一个行业得到了好处,希望子女重复自己熟悉的发展路线,只要不作弊,想法本身既不违法,也不破坏道德。在技术性比较强的行业,国家经常会表彰“教育世家”这一类正面典型。

但是,公务员毕竟是一个特殊行业,个人可以合法鼓励子女继续从政,但公共政策绝对不能鼓励公务员世家,更不能主动刺激公务员去代表家族利益。否则就会产生循环放大的效果——把管理亲属的义务转嫁给公务员,迫使公务员在家族内部获取非正式权威,维护家族利益。而公务员取得更多的非正式权威之后,基层政府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就会把更多义务转嫁给公务员族长。这样的循环持续一两代人,基层秩序就要解体了。

所以我坚决反对政府要求公务员对自己亲属的自主行为负责,也反对政府拆迁的时候派公务员去劝说亲属。这两种土政策看似相互独立,实际上有相同的管理逻辑,在制造完全一致的社会结构。这里我再重复一遍国际歌给我们传授的社会学常识:“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但是地方政府的确有搞拆迁的需求,也有防疫的压力,如果基层管理能力不够强,又要完成任务,从哪里获得额外的管理能力呢?

拆迁和防疫工作的确是工作难点。但从工作性质来说,拆迁和防疫工作也是正常的行政任务,拆迁引发的抵制不应该比收税更多,防疫需要的动员能力并不比迎接文明城市考察团更大,难做只是因为缺乏行动规则,没有明确的责任边界。

具体来说,政府平时能收税,原因是有税法,有事先确定的税率,专管员按章办事就可以从企业拿钱。但拆迁价格没有国家法律依据,最后一轮谈判往往以暴力方式进行,等于鼓励群众当钉子户,所以要靠家族整体权利去压制。我一直说要尽快收房产税,让市场自发确定拆迁价格,这也是重要原因。

在“创文创卫”问题上,检查团有明确的套路,而且很理智地控制自己的观察范围,假装不知道政府临时抱佛脚,假装看不到地方政府派人跟着检查团扮演群众,不会真的搞突击检查,所以地方政府用考前背知识点的方式就能应付。

防疫方面就没有这么明确的应试规则,国家一直没有公布明确的操作标准,从来没有对地方干部承诺说按照某一套标准做好了就没责任,甚至到现在都做不到全国统一健康码,统一核酸检测数据,所以地方政府只能无限加码,不断和自己的邻居同行攀比,最后所有地方政府都把动员力耗尽,只能用“株连”的方式增加政策威慑性。

其实最好的反面例子是上访,缺乏可执行的法律程序,给政府和人民都制造了麻烦。一方面国家在正常的法律和行政体系之外确定了上访制度,理论上说不满意就可以无限上访;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都认为上访意味着矛盾多,所以用上访数量考核下级干部,辖区内上访人数越少,就优先提拔地方干部。

这就对应了446期我们分析的新闻——洛阳创建“无访社区”,如果某个社区长时间无人上访,就给居民的子女中考加分。反过来说,有上访的社区,学生中考就受歧视。当时我说,国家建立信访系统,就是鼓励普通公民向上级反映情况。发文件鼓励“无访社区”,是在文化和法律上抵抗整个国家的运行逻辑。

但是,一些观众在评论区和弹幕也指出,很多上访者的确是漫天要价,就算地方政府依法处理,他们还是坚持不满意,一次次去省会和北京上访。如果只用合法手段,的确没办法解决这种老上访户。无理取闹的终身上访户,和地方政府“截访”,产生原因都在于规则含糊不明,不能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程序给具体事件做结论,给政府和人民都制造了麻烦。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5601622989958304

正面例子也有,最近几年治理酒驾效果很好,原因是有量化的技术标准,有仪器测量,还有执法记录仪现场拍摄,所以地方交警队很清楚控制酒驾的方式,如果上级要求继续降低酒驾比例,那就占用人力,增加检查频率,成本和收益非常明确,不需要临时找几百个公务员,让他们给自己的亲属提供担保。实际上,遇到酒驾被现场抓住,理智的公务员亲属现在已经懂得要尽量避免暴露自己的关系。

从这些正反案例来看,如果我们希望降低地方行政成本,希望避免地方公务员家族化,就必须同时在软硬件两方面建设现代社会。尤其是要建设“软件”,坚持依法治国,让每个公民能随时拿出法律工具保护权利,也让地方政府能理直气壮地用法制约束公民。如果你觉得我上面的分析有参考价值,欢迎给我的视频转发、点赞、投币。

督工,你认为应该加强法制建设,反对地方政府和整个家族谈判,用统一的法律规则管理每个公民。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要研究法律,作为个体和地方政府博弈,是不是交易成本太高了?

依法治国,用法律保护公民权利,并不意味着公民要单独面对每一级政府。并不是说有矛盾就必须一个人去各级办事大厅找政府谈判,这意味着公民的原子化、孤岛化,提高了交易成本,反而会制造更多的上访事件。

中国的法律规定,基层社区是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相互独立的自治组织,应该代表居民去争取利益。上面的各级政府,从乡镇到县区再到省,也都有独立的财政计划,在一定程度上代表本地区的利益。这些组织是公民表达自己诉求的工具,也是中央政府管理地方的工具,工具和工具之间进行有效博弈,进行谈判或者交易,就能解决很多现实中的问题。

比如说,谁都不希望本市的垃圾处理场建在自己家附近,每次重新选址都会制造严重的争议和冲突。但任何城市免不了建设类似的设施,如果只靠政府单向决策落实规划,结果就是得到好处的人不感激政府,利益受损的人一定会抱怨政府,最后只能靠基层公务员回家劝说动员。

如果各级自治组织和基层政府能坐在一起谈判,很多问题的阻力就小多了。比如说,每个地方都不喜欢垃圾场,但每个地方都希望自己的垃圾能有效处理,也希望本地区的教育和基础设施能提升。

这时候就可以把垃圾场当成负面筹码,把基础建设和教育提升作为正面筹码,放到一起相互交易。如果没有任何一个区愿意接受垃圾场,就给垃圾场绑定更多的正面筹码,所需资金由其他区域按照垃圾处理数量摊派。正面筹码加到一定程度,总会有某个区域愿意主动接下垃圾场,同时也得到更优越的道路和学校,可以在内部调配,安抚本区域的居民。

很多观众可能觉得前面的说法太脱离中国现实,但是老观众可能记得,274期介绍过河南山东关于黄河水质的协议。如果跨省的黄河水质是Ⅲ类标准,双方不亏不欠。水质每提高一个类别,下游山东给河南6000万,降低一个类别,上游河南给山东6000万。 http://finance.china.com.cn/industry/20210509/5567026.shtml

到了去年10月的339期节目,我又介绍了水质协议的后续发展。山东省在省内全面推广类似的生态补偿政策,凡是从一个县流到另一个县的河流,都要在断面上测水质,由测量数据决定上游和下游相互付钱的数量。这实际上就是把环保任务定量分解,让各级政府相互博弈,用定量指标提高决策效率,和前面提到的垃圾场选址在本质上是一回事。

http://sd.cri.cn/20210930/2615732f-c1d4-ef47-dec3-57a0eb52b6c8.html

但遗憾的是,类似的决策机制还不是主流。在大多数领域,基层自治组织并不能有效地代表居民,也缺乏内部重新分配利益的能力。各级政府在财政上虽然相互隔离,但没有定量博弈和交易的机制。最后只能是国家财政把整个体系包下来,用纯粹的行政力量落实规划,也承担一切因此产生的矛盾。

国家财政把整个体系包下来,当然也有好处,比如战争时期就需要临时总动员,哪怕是英国美国那样的国家,战争时期也不会过多强调分权和博弈。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意味着国家编制无限扩张,养人负担越来越重;而基层能无限借用国家信用,很容易以国家的名义借钱乱花钱,制造债务危机。

所以,越是缺乏博弈,国家越是不敢给基层放太多的财政自由,也不允许地方随便扩大编制。严控的人事编制,和相互攀比的防疫压力撞在一起,地方领导只能拿出搞拆迁的经验,用连坐制度增加一点威慑力。

从我过去几十年的生活经验来看,用非正式规则搞运动,长期来看对任何个体都没好处。9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承德各县、各区搞拆迁的时候,不只是利用了家族力量去压制钉子户,还有大量的黑社会、流氓团体替房产公司办事。 从我这个普通人的视角来看,这些拆迁一线的打手也是普通人,很多骨干前几年还在街头闲逛,是为了几盒香烟打架的逃课中学生。如果不是搞拆迁,他们到20岁应该也就老老实实去打工了。只是因为地方干部落实规划的能力不足,所以他们被临时动员起来,得到了半合法的身份,充分发挥自己凶狠的一面,享受自己十五六岁时候想象的生活。等到大拆迁时代结束,这些骨干成员往往在30岁出头就死掉,具体的死因虽然各不相同,但也挺巧合的。几乎没人能从法律之外的暴力得到好处。

我是承德本地人,在平泉县长大,身份证是132624开头,现在拿着身份证去避暑山庄还能买打折年票。所以,对我来说,承德的防疫政策并不是一个突发新闻,而是主管领导过去几十年基层管理经验的自然延续,必须和我见过的拆迁、上访问题放在一起分析。

从更广阔的的视角看,承德是我的家乡,整个中国也是我的家乡。承德在防疫机制下破坏法制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普遍存在。比如说今年的郑州红码事件,对全国防疫系统的信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打击,破坏力可能会延续到十年甚至几十年之后,到现在也没有一个令人信服的交代。

这些事件说明中国大多数地方政府都没有足够的法律工具,应付突发事件的时候往往要靠无限动员才能勉强完成任务,不得不对基层干部搞非正式授权,顾不上长期负面影响。所以,让具体制定“株连三代”政策的领导出来承担责任之后, 更重要的是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规定地方政府的权力边界,也规定地方政府的责任边界。完善的法律体系不能凭空创造资源,也不一定能让所有人满意,但一定可以降低现代社会的交易成本,从长期来看减轻每一个人的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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